停课不停学
当前位置: 首页 > 考研备考 > 专硕指导 > 法律硕士 >

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: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
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03-18 17:09:52
  • 关键字: 招生简章
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“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: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”相关内容,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。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。

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

(一)犯罪对象的概念

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的人、物或信息。大多数犯罪行为都通过直接作用于一定的人、物或信息,进而侵害刑法保护的社会利益。

(二)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和区别

1、联系: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。

2、区别:

(1)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必备的要件,而犯罪对象属犯罪的选择要件。例如,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、脱逃罪、赌博罪、开设赌场罪、偷越国(边)境罪等都没有犯罪对象。

(2)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,犯罪对象未必如此。犯罪对象相同时,犯罪客体并不必然相同,正是犯罪客体大不同决定了罪与罪之间的重大区别。

(3)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,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。

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“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: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”,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,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。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。

 

联系电话:0371-60903400
网站:http://www.hnqihang.com.cn/
QQ群:363437907 启航学校考研交流群
在线咨询

好课推荐

12023考研半年密训营

¥46800起 在线购买 立即咨询

22023考研二战密训营

¥46800起 在线购买 立即咨询

32023考研暑期密训营

¥11800起 在线购买 立即咨询

42023考研在职周末班

¥7800起 在线购买 立即咨询

备案信息:豫ICP备17050239号-3 Copyright © 2006-2021 hnqihang.com.cn
总部咨询电话:0371-60903400
河南天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